2013年4月24日 星期三

[新知] 急性心肌梗塞診斷新標準2012年版


      過去的心肌梗塞被WHO定義為具有以下三種特徵的兩種即可診斷:缺血性心臟病症狀、心肌酵素的升高、心電圖的典型變化。由於心肌酵素檢查的敏感性逐漸提高,由歐洲心臟醫學會(ESC)、美國心臟科基金會(ACCF)、美國心臟醫學會(AHA)和世界心臟聯盟(WHF)所組成的Global MI Task Force,在2000年提出以心肌酵素的上升為核心,配合EKG、症狀或心導管檢查做臨床診斷。Global MI Task Force在2007年,對於心導管、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相關的心肌梗塞和過去曾發生的心肌梗塞做了明確的定義,也按照心肌梗塞的原因不同分類,並將MRI等進階影像放入診斷標準之內。
        Global MI Task Force在2012年發表了第三次的診斷標準共識,台灣在今年也有介紹文獻。目前的急性心肌梗塞定義為:臨床有心肌壞死的證據,並有心肌缺氧的症狀。


符合以下五個標準任一即稱之:


(圖片引用自內科學誌2013:24:1-11)

      其內容和分類精神和2007年版基本相同,但對於冠狀動脈繞道手術和心導管相關心肌梗塞做了更嚴格的定義(都比2007年版所要求的心肌酵素上升值更高)。但我覺得都一樣難記就是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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